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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考的要点解读

作者:硕博网    文章来源:中华硕博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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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03年我放入C类(2000年合同法刚出台,肯定不会考得很深;而2003年已是第三次考合同法了,考试肯定向纵深发展)。——这里的分类不仅要以司考内容做标准,还要参照当年的司考信息作些调整(比如2002年首届司考刑事法、程序法内容史无前列的多——法官检察官加入考试这是一个重要因素)。
司法考试就是一场效率的战争。
效率分两个方面,一个是针对你自己的情况。一是针对要学习的内容。
针对你自己的情况:对很多考生来说,从开始复习的时候,其实就已经有了一定的知识储备,比如一个法律本科的,即使一天都没有复习,他也可能考到160、170分,这意味着,有160左右的内容他其实已经掌握了,那么如果他不复习这些,他的效率肯定很高,而且从记忆规律来说:刚开始遗忘是最快的,过了一两个星期,就变慢了,不复习的情况下,一个月之后还能记住的东西,大部分内容在三五个月内都不会忘记,所以,对这个学员来说,这160、70分的内容是相当牢固,不需要花多少精力的,但可悲的是:我们很多同学的大部分复习时间是在复习他已经掌握了的内容,假如我们两都是180分的水平,同时开始复习,我的复习时间大部分在另一个220分的内容上,你的复习时间大部分在这180分上,花同样的时间,我们两的分数就有天壤之别,有些学员考了几次成绩老是在220、230之间徘徊,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所以,你从开始学习到整个复习过程,都要不停的找出你不需要复习的东西,把它丢掉——其实丢掉的过程就已经是一个复习过程,这样做效率有多高?很多人三个月的复习时间,可能有二个月是在复习他已经掌握了的内容,所以这里要做的就是如何科学的高效率地找出你已掌握的内容,有很多方法,回头我给大家细说。
民刑法放在B类并不意味你要放弃B,而是要你合理调配时间,不要把民法刑法放在重中之重,
分类是从宏观上说,而从微观上说,对法条采取三分法,一部法律里法条分三类,第一类是有结构的法条,这类法条是绝对重点,它与其它法条有牵连,如诉讼法里的管辖,以前的律考题出现过:你只有正确的解决第一问的管辖问题后,才能做对后面的问题。
第二类是相对重点的法条,考的概率大但与其它法条无牵连。一二类之外的就是第三类法条,时间充足就看,否则扫一眼就行。
针对内容:你AC部分确定下来以后,你要做的就是怎么把AC的复习效率提高,各种方法技巧就是为了一个目的:A牢牢掌握,C尽量熟练。这里主要就是要把掌握AC内容高效化,这就有很多方法技巧了,就象我们在前面举的“法律文书”的例子,那么多的法律文书,资料整理好之后,复习的效率就不可同日而语了。
例1:
例2:见国际私法笔记。反致、转致等、系属公式、国内法。
这样复习起来是不是轻松些。做笔记最重要的就是要让你的笔记能帮你提高复习的效率,要做一场“效率的革命”!
我看了一些朋友的笔记,全是顶全的,但如果笔记不能提高复习效率的话,用笔记复习和用教材复习有什么区别?我相信,在座的同学有整理得更有效的笔记。
整理资料,我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:一是全面,即覆盖面要广,我一直坚持对AC类法条要采取全面复习的观点(今年的理由后述)。二是分类要科学,最重要的是能让你高效率的复习。——我将资料整理好好会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所谓的“结构学习法”就是所有的东西都拆开它来分析它的结构,对考试内容分析它的结构、对法律分析它的结构、对法条里的相关知识群也要分析它的结构。
是否要背法条的问题?绝大部分都不需要死记,(自己情况),
我们先分析一下司考题目的特点,它与考研(法硕)等这些考试不一样。
这里一般是考你的知识运用能力了,要你理解了才能答对题,而不是记忆能力了,这种知识点应该要通过具体的习题来掌握,不需要背诵。
这么分析之后,大家会发现:要背诵的东西并没有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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